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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101年第13號通報:轉發修正後「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並自(101)年10月1日生效。

依教育部101年9月28日臺會(四)字第1010172542號函轉行政院101年9月12日院授主預字第101010196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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