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主計室】102年第12號通報:102年度第2次委辦計畫績效回饋金業已回撥至各單位,請查照。

一、依本校「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分配使用要點」、102年6月5日及9月30日簽奉校長核准辦理。
二、本項經費使用範圍,以支應各單位相關業務為原則,如有賸餘依本校「賸餘經費運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