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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102年第16號通報:檢送本校102年度申請保留各項經常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及經常門經費保留申請表,請 查照。

檢送本校102年度申請保留各項經常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因故需辦理保留者,請填列經常門保留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02年12月12日(星期四)中午前送達主計室,奉核後,彙整登錄103年會計系統,漏未保留者,須自行由103年經費扣抵支應,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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