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室】103年第9號通報:103年度第2次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業已提撥至各場地管理單位,請 查照。
一、依「國立臺東大學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收支管理要點」第五點及第六點規定辦理。
二、場地設備管理收入請依上揭要點支用,年度如有節餘,依本校「賸餘經費運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三、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曾嘉玲(分機1802)。
此 致
各場地設備管理單位(如附件)
啟
二、場地設備管理收入請依上揭要點支用,年度如有節餘,依本校「賸餘經費運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三、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曾嘉玲(分機1802)。
此 致
各場地設備管理單位(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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