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室】103年第15號通報:檢送本校103年度申請保留各項經常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及經常門經費保留申請表,請 查照。
檢送本校103年度申請保留各項經常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因故需辦理保留者,請填列經常門保留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陳核後於103年12月19日(星期五)中午前送達本室,彙整登錄104年會計系統,漏未保留者,須自行由104年經費扣抵支應,請 查照。
此 致
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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