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主計室】103年第16號通報:檢送本校103年度申請保留各項資本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及資本門經費保留申請表,請 查照。

檢送本校103年度申請保留各項資本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因故需辦理保留者,請填列資本門保留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務必於103年12月19日(星期五)中午前送達本室,俾憑彙整陳報教育部審查,請 查照。



此 致
各單位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