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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104年第9號通報:有關本校各單位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相關費用補助應注意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規定,受訓人員參加訓練或講習,補助其於訓練或講習前後,由服務機關至訓練機構間之起、返程日交通費;訓練機構未提供必要之住宿(包含行程與訓練或講習期間之假日),於「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住宿費每日上限數額內,補助其住宿費。但訓練機構已提供必要之住宿,受訓人員選擇不住宿,不予補助住宿費。
二、另奉派以公假登記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等活動,有關交通費及住宿費,均比照上述說明報支,相關規定並無雜費之補助,請各單位人員於報支訓練或講習相關費用補助時注意辦理。
此 致
各單位、學院及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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