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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104年第17號通報:檢送本校104年度申請保留各項資本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及資本門經費保留申請表,請查照。

檢送本校104年度申請保留各項資本門經費(不含專案補助及委辦計畫)注意事項(參附件)。因故需辦理保留者,請填列資本門保留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務必於104年12月18日(星期五)中午前送達本室,俾憑彙整陳報教育部審查,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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